籌設許可申請
土木包工業籌設許可
依營造業法第三條第五點相關規定,主管機關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土木包工業設立分兩階段,第一階段需先向縣(市)政府進行「籌設許可」申請,進行設立之資格審查,於資格審查通過後,由審查機關發文通知,俟取得核准設立函文至工商或公司主管機關進行營業項目登記,取得公司登記後可再進行第二階段之「申領登記」申請。
營造業法第三條第五點規定
五、土木包工業:係指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在當地或毗鄰地區承攬小型綜合營繕工程之廠商。
籌設許可申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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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新建築執照線上申請書電子化書圖文件送件繳交系統」
點選「書圖文件送件繳交系統」 -
進入「營造業線上申請」→「土木包工業登記」→「籌設許可」進入進行申請
依圖片進入申請系統 -
點選「許可申請」按鈕建立案件
點選許可申請按鈕建立案件 -
登打公司基本資料
輸入基本資料 Warning
有關土木包工業設立基本門檻:
1、資本額需100萬以上
2、負責人不得為其他營造廠之負責人,及須有工程營繕之相關經歷達3年以上
3、登記地址用途須為G-2類辦公室用途(可至縣市政府辦理變更使用用途)
上傳負責人相片,公司大小章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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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圖負責人相片,公司大小章及簽名注意事項如下:
1、上傳檔案 格式僅限JPG檔 ,上傳成功會在畫面上顯示上傳內容,若上傳失敗會影像後續表格內容帶入。
2、可將負責人相片,印鑑,簽名掃描成電子檔後後使用 windows鍵 + shift鍵 + S鍵 (MAC系統為 Command鍵 + shift鍵 + 4鍵)進行快速畫面擷取,擷取時請去掉多餘畫面白邊,使文件剛剛好為需求大小。
上傳相片範例
土木包工業許可申請書列印
以上營造業基本資料、發起人或合夥人資料、營業計劃完成登打後請至各類書表列印頁面,列印出「CE3:土木包工業許可申請書」,表格內容會將前項登打內容自動帶入表格,不須手動登打, 請務必使用產出表格簽章用印,以免手動登打誤繕導致與系統資料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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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各縣(市)政府收件規定及標準,需依申請地主管縣(市)政府政府規定為準,部分縣(市)政府要求負責人須到場親簽,部分不用,請逕洽各縣(市)政府承辦人。
土木包工業申請附件上傳
土木包工業許可申請需上傳文件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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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傳注意事項:
1、文件C0830 負責人服務證明書須辦理公證,若服務機關為政府單位則免公證
2、文件C0910 變更使用執照若登記地址使用執造存根為「辦公室」用途則不需辦理變更,可勾選「免檢附」不須上傳,若非辦公室用途則需洽所屬縣(市)政府使用管理科辦理用途變更。
3、C1010 房屋合法使用權利證明文件之法院公證書若房屋所有權為負責人所有則不需辦理租約公證,可勾選「免檢附」不須上傳,若所有權人需辦理租約公證。
4、C0720 外國營造業設立登記基本資料卡(FC1)非本國營造業才須上傳,本國營造業可勾選「免檢附」不須上傳。
5、T0900 其他應檢附文件視各縣(市)主管機關承辦決定是否上傳其他補充資料。
系統送件時 必須 使用自然人憑證,以下講解憑證綁定步驟。
憑證綁定步驟
綁定憑證時請至畫面右上角,點選帳戶名稱→註冊憑證作業 (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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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定之憑證務必和帳號登記人姓名,身分證一致,否則進行憑證簽章時將會無法驗證。
土木包工業許可申請送件
上述文件列表文件皆已上傳 (包含不須上傳的部分需勾選免檢附) ,以及第一部分之資料完成登打,無缺漏事項時,系統方可開放送件。
案件送出時會執行電子簽章程序,若成功將會顯示送件成功,案件可於縣市管理者未收件時進行自行抽回,若承辦以收件,需請縣市承辦協助退件,進行案件修改(退件不會導致案件內容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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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送件人為受託人,則會多額外一步驟,需額外簽署委託書;請列印出來請委託人用印,受託人用印後掃描上傳至文件列表,方可進行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