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公司名稱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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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於營造業登記停業期間,經濟部登記事項有變更時,則於營造業復業時併同辦理變更即可。
- 若辦理變更公司名稱則不須另案申請變更公司印鑑。
變更公司名稱申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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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營造業線上申請」→「土木包工業登記」→「變更登記」進行申請
依圖片進入申請系統 -
點選「變更登記」按鈕,選擇變更名稱進行申請
- 變更名稱申請上傳項目
「變更名稱」需上傳資料 (需檢附商業主管機關之變更名稱核准函文,及公司或商業主管機關核准改易名稱之文件)
變更公司名稱申請送件
本申請於送件後,需攜帶原登記證書及承攬手冊至登記地所屬縣市政府進行送件。
憑證綁定步驟與許可申請送件流程相同,送件人皆需以自然人憑證進行簽章送件,若送件人為受託人,需額外簽署委託書;請列印出來請委託人用印,受託人用印後掃描上傳至文件列表,方可進行送件。
線上案件送件成功後,須將手冊本冊(正本)及原登記證書送至縣市政府,後續進行手冊註記。
申請土木包工業公司名稱變更規費
- 申請土木包工業公司名稱變更每案新臺幣兩千四百元整,其中項目包含土木包工業公司名稱變更規費新臺幣一千兩百整、換發登記證書規費新臺幣一千元整及審查費新臺幣兩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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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收費標準請參閱營造業規費收費標準
- 若多項業務併辦,則審查費只會收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