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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負責人申請

變更負責人申請步驟

  1. 進入「營造業線上申請」→「土木包工業登記」→「變更登記」進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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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圖片進入申請系統

  2. 點選「變更登記」按鈕進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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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選「變更負責人」按鈕進行申請

  3. 變更負責人申請上傳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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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變更負責人」需上傳資料

    Note

    依據內政部113年1月19日發布之法規命令,放寬辦理負責人及印鑑申請變更時,原負責人須具名申請及須加蓋原負責人印鑑之規定,以達簡政便民並有利營造業辦理上開變更項目之申請。

變更負責人申請送件

本申請於送件後,需攜帶貼有負責人兩吋照片、簽名、公司大小印之印模紙(點選連結下載範本),以及原登記證書至登記地所屬縣市政府進行送件。

憑證綁定步驟與許可申請送件流程相同,送件人皆需以自然人憑證進行簽章送件,若送件人為受託人,需額外簽署委託書;請列印出來請委託人用印,受託人用印後掃描上傳至文件列表,方可進行送件。

線上案件送件成功後,須將手冊及證書、印模紙送至縣市政府,後續進行手冊註記及證書換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