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移轉(跨縣市變更地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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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於營造業登記停業期間,經濟部登記事項有變更時,則於營造業復業時併同辦理變更即可。
本申請為辦理從外縣市移入,或移出至外縣市之變更地址案,辦理移出者,請向欲移入機關辦理辦理手冊註記及換領證書事宜。
變更地址申請步驟
- 跨縣市變更地址申請準備文件項目與「變更地址申請」相同,請參照相關步驟變更地址申請相關步驟。
- 因辦理跨縣市變更地址須由移入機關發文向原移出機關調閱營造廠原始登記資料,作業時間會較長,若有急需辦理業務,請勿辦理。
申請綜合營造業跨縣市登記地址變更規費
- 申請綜合營造業跨縣市登記地址變更每案新臺幣兩千四百元整,其中項目包含綜合營造業登記跨縣市地址變更規費新臺幣一千兩百整、換發登記證書規費新臺幣一千元整及審查費新臺幣兩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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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收費標準請參閱營造業規費收費標準
- 若多項業務併辦,則審查費只會收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