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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地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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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於營造業登記停業期間,經濟部登記事項有變更時,則於營造業復業時併同辦理變更即可。

變更地址申請步驟

變更地址僅限於「同縣市內地址變更」,若從外縣市移入,或移出至外縣市,請辦理「縣市移轉」

  1. 進入「營造業線上申請」→「專業營造業登記」→「變更登記」進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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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圖片進入申請系統

  2. 點選「變更登記」按鈕進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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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選「變更登記」按鈕進行申請

  3. 選取須變更地址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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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取須變更地址選項

  4. 文件上傳列表

    • 變更登記申請書需使用系統套印之版本
    • 依實際情況檢附需繳交的文件,不需要上傳的項目請勾選免檢附
    • 有關房屋非自有,需檢附經過公證之房屋租約,如出租人為二房東則需另檢附大房東與二房東之同意房屋轉租同意書
    • 合法房屋之證明文件請檢附房屋使用執照存根,不可用房屋權狀或房屋稅單代替
    • 若房東為自然人第6項文件請檢附第一類建物謄本(建號全部);若房東為法人請檢附第二類建物謄本(建號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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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要求上傳相關文件(僅限PDF檔)

變更地址申請送件

憑證綁定步驟與許可申請送件流程相同,送件人皆需以自然人憑證進行簽章送件,若送件人為受託人,需額外簽署委託書;請列印出來請委託人用印,受託人用印後掃描上傳至文件列表,方可進行送件。

線上案件送件成功後,須將手冊及證書送至縣市政府,後續進行手冊註記及證書換發。

申請專業營造業登記地址變更規費

  • 申請專業營造業登記地址變更每案新臺幣兩千四百元整,其中項目包含專業營造業登記地址變更規費新臺幣一千兩百整、核發登記證書規費新臺幣一千元整及審查費新臺幣兩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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